纪委通报!又一批扶贫领域违纪典型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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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余市纪委对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渝水区罗坊镇王年村截留村民资金问题。2016年,王年村向10户危房改造村民每户收取5000元,用于新建住房时占用其他村民果园、茶园等补偿费用。补偿费用发放到位后,王年村未按之前向村民承诺的多退少补原则,将剩余的2.44万元退还给村民,而是存入村委会计樊建文个人账户。樊建文作为村委会计负直接责任,欧阳国平作为村党总支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经罗坊镇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樊建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欧阳国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截留资金已全部退还村民。
2.分宜县钤山镇庄边村村干部套取自然灾害补助及冬春救助款问题。2012年至2016年初,时任钤山镇庄边村党总支书记赵满生,村干部谢春牙、袁小华、谢小凤、李国光等五人利用职务之便,将不符合条件的本人、亲属及部分村民上报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冬春救助人员,违规领取补助款、救助款合计人民币3.045万元;赵满生另有其他违纪问题一并被查处。2017年3月,经钤山镇党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谢春牙、袁小华、谢小凤、李国光等四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7年4月,经分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赵满生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和救助款全部收缴国库。
3.分宜县湖泽镇尚睦村党总支书记邓建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4月,尚睦村党总支书记邓建平在明知其亲属陈某已于2009年领取了国家危旧房改造补助,且村“两委”会议上有人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为其亲属申请了危房维修补助款。2017年5月,经湖泽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邓建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款已全部予以收缴。
4.高新区水西镇汉元村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问题。2017年6月,高新区脱贫攻坚专项督导组对汉元村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督导时,发现汉元村委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不力,省市督导组发现的问题也没有整改到位,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阮秋根作为村党总支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经水西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阮秋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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